2025年,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紧扣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目标,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余篇章贡献力量。
公告检查主体,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全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试点工作和实际情况,联合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全面梳理形成《新余市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单位名单》,并在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公告,进一步明确我市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新进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在线人依法制发证件,筑牢执法人员“准入门槛”。切实强化全员轮训。围绕新法新规、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重点,采取集中授课、视频学习等形式,分层分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积极与纪检监察、信访、财政、审计、行政审批、检察、法院等部门对接,全面筛查涉企行政执法数据。重点围绕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查封、扣押以及“无主拍卖”等行为,分别开展殡葬领域、市场监管领域、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执法监督和基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案卷评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发现行政执法问题,推动行政执法共性问题整改。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纠错力度,点对点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7份,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71.6万余元,我市1个规范执法案例和1个为民办实事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省司法厅厅长批示肯定。深化法治督察与市委巡察“双察”联动。将法治督察工作纳入市委巡察工作体系,查找被巡察单位执法问题27个,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积极运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新余市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法治服务、执法监管等方面责任,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平等对待、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要求。企业安静期制度得到有效推广,除涉及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问题等需要检查以外,每月20日之前不得入企检查,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直接转化为企业发展的“红利”。
2026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将持续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持续深化监督机制创新,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余、平安新余作出新的更大贡献!